首页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 九、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 九、 九、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 禁止投资中国法律事务(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除外),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6 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 27 禁止投资社会调查。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