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统筹指导全国企业登记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实施。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