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接受被检查人提供的财物或者服务,不得谋取其他非法利益。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