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1999年) 第四章 购销管理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1999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购销管理 第十一条 供货企业主管征税税务机关根据供货企业提供的登记手册第1页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开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