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二章 备案程序 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备案程序 第十条 经审批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变更,且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应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的,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时失效。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