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审查,认为申请局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决定授予其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颁发授权文件,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