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通知所称设备是指符合通知规定范围、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