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附件:附表1: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式样)(略) 附表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汇总审核表》(式样)(略) 附表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式样)(略) 第十五条 目录 附件: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