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企业报送的有关报表、资料后,要认真审核企业填报的项目和数额,并据以办理企业所得税投资抵免及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