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2011年) 1.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2011年) 1. 1. 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十二、 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1.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国务院专项规定或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