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 2.

2. 汽车发动机制造、发动机再生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50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4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3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