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2004年) 1.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2004年) 1. 1. 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十、 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1.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标*的条目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有关,具体内容见附件。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附件 一、 鼓励类 九、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