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10) 第十一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