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条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未经广电总局和受其委托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的境外电视节目,不得引进、播出。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