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4年8月26日起实施。原《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公布)同时废止。其他相关跨境资金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