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项目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