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2002年) 第四章 年检结果 第十六条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年检结果 第十六条 境外企业参加年检并获得年检证书后,投资主体在办理其境外投资有关手续时,应向外经贸部及有关部门出具年检证书。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