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2004年16号令)和《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关于印发〈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商合发〔2004〕452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