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三章 经营和管理 第十四条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经营和管理 第十四条 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不得以承包、转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