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一章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 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及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第四条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境外就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