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09年) 第三章 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十五节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0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十五节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订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估值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估值目的; 估值时间; 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订明估值方法; 估值对象; 估值程序; 估值错误的处理; 暂停估值的情形;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的确认; 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十五节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