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09年) 第三章 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十一节 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0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资产管理合同正文 第十一节 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 第二十八条 订明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由资产管理人负责指定,且本投资经理与资产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相互兼任。同时,列明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等。 第十一节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