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2012年) 第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201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报告、知情人登记和保密制度。 投研人员对因履行工作职责知悉的内幕信息必须立即向基金管理公司报告,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承担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信息进一步不当传播和使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