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说明委托财产的会计政策的有关情况: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制度等事项。
委托财产应独立建账、独立核算;资产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资产托管人应定期与资产管理人就委托财产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制度等事项。
委托财产应独立建账、独立核算;资产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资产托管人应定期与资产管理人就委托财产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