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订明委托财产投资的有关事项,包括:

资产委托人的投资状况

详细阐明或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阐明资产委托人的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认知能力等基本情况。

委托财产的投资政策

详细阐明或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阐明委托财产投资的有关内容,例如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及投资政策的修改或变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