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2006年) 第八条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200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信息公布义务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消息,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公开说明或者澄清。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