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充分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 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许经营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