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五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五十五条 特许经营协议存续期间发生争议,当事各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保证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