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第三十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协议履行 第三十四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和特许经营协议,提供优质、持续、高效、安全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特许经营者在保障项目质量和产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方式产生的效益,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归特许经营者所有。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