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二十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二十四条 政府可以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就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有关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内容作出承诺,但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