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 第七章 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第三十八条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第三十八条 项目一般不得预留尾工工程,确需预留尾工工程的,尾工工程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 项目主管部门应当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实施项目尾工工程,加强对尾工工程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