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九条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九条 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