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第二章 划定 第九条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划定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