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担任法律顾问;

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解答法律咨询;

代写法律事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