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2010年)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2010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年度终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