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2005年) 八、 职责和管理 (一)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2005年) (一) 八、 职责和管理 (一) 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负责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宏观政策的制订协调。教育部负责培养计划的协调和制定招生、教学、管理以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办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办学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等。国家民委负责提出有关政策性建议;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协助解决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问题。 八、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