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