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定价成本构成 第八条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费。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计提的费用。 第十条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原值在有效期内的摊销。 第十一条 运行维护费,是指供水企业维持供水正常运行的费用,包括原水费、外购成品水费、动力费、材料费、修理费、人工费、其他运营费用。 第十二条 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城镇供水定价成本: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