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水价分类及计价方式 第十九条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水价分类及计价方式 第十九条 以旅游业为主或季节性消费特点明显的地区可以实行季节性水价。在枯水期实行较高的价格,丰水期实行较低的价格。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