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