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运营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应针对重大风险、关键设施设备故障等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运营突发事件,明确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涵盖以下重点内容,并开展演练:

列车脱轨、撞击、冲突、挤岔。

土建结构病害、轨道线路故障。

异物侵限、车站及线路淹水倒灌。

车辆故障、供电中断、通信中断、信号系统故障。

突发大客流、客伤。

列车、车站公共区、区间及主要设备房等区域火灾。

网络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