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非正常行车 第二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非正常行车 第二十五条 在区间一个方向线路封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中断行车,以及设备故障严重影响列车运行秩序而对向设备良好等特殊情况下,为维持线路运行,行车调度人员可在对向线路组织单线双向行车。行车调度人员应在确认线路空闲且进路准备妥当后,方可发布反方向运行命令,并需做好运行列车与对向列车的间隔控制。车站行车人员应依令做好接发列车和乘客乘降组织工作。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