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