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三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一个工程项目任职,如确需在其他项目兼任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