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报送经认定具有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