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十条 运营单位应以服务乘客安全出行为导向建立客运、行车、维保等业务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客流变化优化客运、行车、维保方案,不断满足客流需要。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