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七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