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 第十条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