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