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